按照《葫芦岛市2019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龙港区申报2019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的合作社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拟确定葫芦岛市龙港区龙兴种植专业合作社为《葫芦岛市2019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承担项目的合作社。 自本公示发布后,凡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8日期间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429-3055632、0429-3055633 通信地址:龙港区公共服务中心A座1101办公室。 邮编:125003 龙港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