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街,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2年度龙港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完成全民参保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610元/人。
二、参保范围
(一)本市居住的非就业居民。
(二)本辖区内的各类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幼儿园儿童(含民办)。
(三)无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其退休人员可以选择暂时参加居民医保。
(四)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低收入家庭成员。
三、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实行预缴制,参保城乡居民必须一次性缴纳全年的个人医疗保险费,2021年9月1 日至2022年3月31日为2022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2022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待遇等待期
(一)首次参保人员和接续参保人员在2022年4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申报本年度缴费,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不受理本年度参保缴费业务。
(二)因个人就业状态变化,参保人由职工医保切换为居民医保,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切换参保关系,可自愿选择参加当年或下一年度居民医保。
(三)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首次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在2022年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的,从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
(四)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如新生儿在出生下一年度办理参保登记,须按出生年度缴费标准补缴费用,方可享受出生年度的医保待遇。
(五)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低收入家庭成员等贫困群体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自获得相应身份之日起享受待遇。
五、参保缴费方式
(一)在校学生(含幼儿园儿童)不受户籍限制,按照所在行政区划到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二)城乡居民参保以家庭为单位。城镇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
(三)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低收入家庭成员等贫困群体由民政部门提供身份认定信息,统一由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政府办事机构 办理参保登记。单一身份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低收入家庭成员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50%资助。
(四)外地户籍人员持居住证、身份证和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街、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动员、政策宣传、信息归集和集中参保工作,做到医保政策和参保政策户户知晓、人人知情,确保完成全民参保工作任务。
(二)税务部门要加强与各乡街、教育局、各中小学沟通联系,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及时将参保人员缴费明细传递给医保经办机构。
(三)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四)教育部门要做好中小学集体参保信息归集和参保缴费政策宣传,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指导和督促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在校学生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五)民政部门要做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低收入家庭成员等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工作,及时共享贫困人口信息,确保贫困人口及时参保。
(六)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业务培训,优化经办流程,配合做好参保信息录入、保费收缴工作。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