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两员”补助发放方案
- 2026-07-22
- 来源: 龙港区统计局
双树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际,制定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两员”劳动报酬补助发放方案。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于8月29日9时前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局,无意见亦请书面反馈。 我区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补助省级分配标准为17.3万元,根据省、市、区1:1:1的分级比例负担“两员”劳动报酬,我区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补助经费为51.9万元。 一、清查阶段基本情况 全区清查阶段共采集单位7009个,个体经营户33516个。以下为国家数据处理平台审核验收后各乡、街最终有效数据。 地区 清查单位数 清查个体经营户户数 葫芦岛街道 499 2021 马仗房街道 556 2934 龙湾街道 635 1643 滨海街道 1062 4763 双龙街道 452 3012 玉皇街道 2590 12472 连湾街道 619 2329 北港街道 209 2050 双树乡 387 2292 根据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际,将单位与个体经营户按照1:2.6的比例,即2.6个个体相当于1个单位进行计算,平均每个单位清查表登记补助26元/个,每个个体经营户清查表登记补助10元/个,得出各乡、街清查阶段补助金额。 二、关于额外补助 清查阶段葫芦岛街道望海寺社区、连湾街道都市花园社区在工作中配合度较高,给予以上社区额外补助500元,玉皇街道船园社区配合事中数据质量抽查,额外补助606元。 以上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清查阶段“两员”补助发放的基本方法,数据的基础为国家数据处理平台上由市普查办最终返回的有效数据,区经普办严格按照省、市经费补贴发放文件精神,保证专款专用、足额发放、不截留、不挪用。 根据工作及经费安排,现将龙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两员”补助发放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葫芦岛市龙港区统计局反映。 龙港区统计局电话:0429-3050164 齐琪 龙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港区统计局代章)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