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两员”补助发放方案

  • 2026-07-22
  • 来源: 龙港区统计局

双树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际,制定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两员”劳动报酬补助发放方案。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于8月29日9时前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局,无意见亦请书面反馈。

  我区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补助省级分配标准为17.3万元,根据省、市、区1:1:1的分级比例负担“两员”劳动报酬,我区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补助经费为51.9万元。

  一、清查阶段基本情况

  全区清查阶段共采集单位7009个,个体经营户33516个。以下为国家数据处理平台审核验收后各乡、街最终有效数据。

地区

清查单位数

清查个体经营户户数

葫芦岛街道

499

2021

马仗房街道

556

2934

龙湾街道

635

1643

滨海街道

1062

4763

双龙街道

452

3012

玉皇街道

2590

12472

连湾街道

619

2329

北港街道

209

2050

双树乡

387

2292

  根据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际,将单位与个体经营户按照1:2.6的比例,即2.6个个体相当于1个单位进行计算,平均每个单位清查表登记补助26元/个,每个个体经营户清查表登记补助10元/个,得出各乡、街清查阶段补助金额。

  二、关于额外补助

  清查阶段葫芦岛街道望海寺社区、连湾街道都市花园社区在工作中配合度较高,给予以上社区额外补助500元,玉皇街道船园社区配合事中数据质量抽查,额外补助606元。

  以上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清查阶段“两员”补助发放的基本方法,数据的基础为国家数据处理平台上由市普查办最终返回的有效数据,区经普办严格按照省、市经费补贴发放文件精神,保证专款专用、足额发放、不截留、不挪用。

  根据工作及经费安排,现将龙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两员”补助发放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葫芦岛市龙港区统计局反映。

  龙港区统计局电话:0429-3050164 齐琪

  

  龙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港区统计局代章)

  2026年7月21日

附件: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两员名单.doc

责任编辑: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