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 2024-07-08
  • 来源: 龙港区交通运输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龙港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主要职责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葫芦岛市龙港区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龙港区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龙港区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道路运输、公共交通、地方铁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交通运输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和市、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三)承担全区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全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与维护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区内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道路运输站场建设的布局规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汽车出入境运输和外国独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道路运输的管理;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运输站(场)经营、车辆维修、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五)指导全区公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六)负责提出交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制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有关的涉外工作,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承担全区交通行业的执法队伍、执法车辆监督和管理。

  (十)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接受省、市交通行政部门和省路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筑制区管理;路产路权保护管理,按照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农村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用于路产恢复;办理农村公路行政审批事项;治理农村公路超限运输行为;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制度,依法制止、查处和纠正违反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等。

  (十一)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管理责任、养护运行机制、资金和计划管理、公路保护、检查、评定和考核等职责;组织区域内乡村公路的小修、中修、大修和改建;对乡村公路进行专业养护(路面坑槽补修、翻浆处治、局部表处、路面中修、大修和桥涵构造物维修等)和非专业养护(路面保洁、路基养护、桥涵及沿线设施的日常维护、绿化护管、除雪防滑等)。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龙港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葫芦岛市龙港区交通运输局(本级-行政)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龙港区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62.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62.8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2.87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3.7万元,降低7.4%,主要原因:没有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662.8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1.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7万元。

  2.项目支出511.1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7%。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支出、车辆购置税支出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26.48万元,降低20%,主要原因:支付农村公路建设及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决算要求本年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决算要求本年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7万元,项目支出511.1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7万元,降低7.4%,主要原因:支付农村公路建设及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与年初预算相比,2023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2.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1万元,占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6万元,占0.72%;交通运输支出641.22万元,占96.7%;住房保障支出5.18万元,占0.7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9万元,主要是行政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经费未支付。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9万元,主要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3)伤残抚恤3.33万元,主要是用于伤残补助及遗属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4.7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79万元,主要是行政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费基数调整。

  (2)公务员医疗补助1.94万元,主要是职工公务医疗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基数调整。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03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交通运输支出641.22万元,具体包括:

  (1)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130.05万元;主要是农村公路日常经费。

  (2)公路水路运输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5.78万元;主要是农村公路养护。

  (3)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160万元;主要是农村公路新建。

  (4)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18.8万元;主要是农村公路养护。

  (5)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20.12万元;主要是农村公路接电工程及养护工程、油价补贴。

  (6)车辆购置税支出10万元;主要是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7)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6.47万元;主要是出租车燃油补助及客运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5.1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5.18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车辆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本年无此项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51%。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车辆维修保养费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龙港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降低34%,主要原因是减少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龙港区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港区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6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8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加强学习绩效管理办法。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多加培训绩效管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附件: 305001葫芦岛市龙港区交通局本级-211403000道路除雪用盐自评表.xls
附件: 305001葫芦岛市龙港区交通局本级-211403000行政审批办公场地租赁费自评表.xls
附件: 305001葫芦岛市龙港区交通局本级-211403000自评表.xls
附件: 305001葫芦岛市龙港区交通局本级-211403000102线及外环路电费自评表.xls
附件: 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责任编辑: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