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工商联2023年度部门决算

  • 2024-07-08
  • 来源: 龙港区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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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龙港区工商联概况

  主要职责(一)认真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参政议政。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参与党和政府政治、经济生活中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并就政府的有关政策、经济法规的制定,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

  (三)协助政府和职能部门加强对会员企业的规范管理,引导会员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遵纪守法,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的有序发展。

  (四)为会员提供政策、信息、科技、管理、法律、融资、审计等各项服务;组织开展工商业知识培训,帮助会员企业改善经济管理,完善财务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活技术和产品质量,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组织会员参加展销会、交流会等经贸活动,为会员企业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牵线搭桥,组织会员企业出国、出埠考察交流,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外市场。

  (五)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帮助会员排忧解难,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为会员提供必要的证明。

  (六)鼓励、引导推动员积极参加光彩事业和其它社会公益事业。

  (七)办好会员企业、事业。

  (八)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委办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港区工商联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为龙港区工商联本级。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龙港区工商联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84.8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4.8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88万元。

  (二)支出总计84.8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7.5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3万元,项目支出7.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3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1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8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76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8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5.25万元,占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76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59.4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各项保险有变动。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5万元,主要是执委会、工商联事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9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4.6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4.68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5.2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5.2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万元,主要用于燃油、保养、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7.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工商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工商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工商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附件: 122001葫芦岛市龙港区工商业联合会本级-211403000自评表.xls
附件: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责任编辑: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