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2024-07-15
  • 来源: 葫芦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措施、应急预案,并提供科学依据。

  (二)负责动物疫病诊断定性、监测检测和技术仲裁;负责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技术工作。

  (三)承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等动物防疫物资采购、贮藏、供应等管理工作。

  (四)承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对养殖环节、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及洗消场所实施技术监督指导工作。

  (五)负责组织各涉农乡街实施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负责抽样样品的采集和运送;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履行动物疫情报告职责;组织开展相关场所、车辆等防疫消毒工作;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负责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等无害化处理指导,无害化处理数据核实确认、统计报送工作;负责畜牧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管理免疫等信息的统计、录入、报送工作;负责畜禽疫病防治等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指导、培训、服务工作。

  (六)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

  包括新增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葫芦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0.4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0.40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405万元。

  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我部门2023年新成立事业中心。

  (二)支出总计90.4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0.40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2595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45475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我部门2023年新成立事业中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我部门2023年新成立事业中心。

  (二)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40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1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993万元;农林水支出68.2432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8798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79812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79812万元,比上年增加主要是我部门新增事业中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79812万元,主要用于汽油款及汽车维修费、车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4050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25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3.1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葫芦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405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3年新成立事业中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因财政紧张,无法按时进行款项拨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加强预算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完善预算执行调度和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附件: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xlsx
附件: 501003龙港区动物疫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1403000整体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 附件4.2023年度公开情况统计表(2).xlsx

责任编辑: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