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2024-07-15
- 来源: 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农村现状调查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调查研究,为全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改革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保障。 (二)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优化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政策机制。 (三)组织开展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组织实施、巩固发展乡村振兴产业。 (四)协调推进建立乡村振兴工作运行机制,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协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创建和总结推广工作。 (五)为基本农田保护,污染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为协调乡村产业发展、农业企业招商、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七)为全区农业(水产、畜牧)关键技术、农作物种业、农业品牌认证推介、农业机械安全、农业病虫害检验监测防治、农用药械服务、畜牧良种繁育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八)指导农药、肥料科学合理使用;为全区农业植物保护、耕地质量提升保护、节水农业抗灾救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九)负责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为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十)为全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十一)负责全区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及水产品加工技术的研究和技术指导工作,承担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预报事务性工作。 (十二)负责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问题的日常工作;为乡村治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审计等工作提供服务; (十三)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等建设指导及典型培育、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组织开展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调查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十六)承担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 包括新增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龙港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9.44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9.44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445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我部门2023年新成立事业中心。 (二)支出总计139.44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9.4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583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250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365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我部门2023年新成立事业中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44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我部门2023年新成立事业中心。 (二)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44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192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53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974万元;农林水支出107.1754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4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608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8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44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3年新成立事业中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因财政紧张,无法按时进行款项拨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加强预算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完善预算执行调度和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xlsx
附件:
501002龙港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11403000整体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
附件4.2023年度公开情况统计表(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