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龙政办发〔2023〕24号

  • 2023-12-01
  • 来源: 龙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龙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港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各乡、街,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龙港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港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助推龙港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结合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我区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节“十三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建设成效

  在龙港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东北、辽宁振兴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推动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取得重要成效,有效发挥了“三农”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92万亩以上,正常年景粮食产量稳定在0.6万吨以上,圆满完成“两个不低于”任务。大力发展“两水一特”产业,2020年末全区设施农业发展到0.05万亩,水果面积0.22万亩,畜禽规模养殖场2家,水产养殖面积4.4万亩,粮食、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0.6万吨、0.3万吨、0.05万吨、0.74万吨和3.25万吨,“菜篮子”产品供给有效保障。我区水果和水产品产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生猪产能克服疫情影响全面恢复至2017年末存栏量90%水平以上,工厂化多宝鱼特色养殖年产量2000吨,占全国3.5%、世界2.7%。

  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3家。

  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有效改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和“百村美丽、千村整洁”专项行动,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粪污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分别达到100%、87.5%、87.5%和94.2%。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实现行政村全覆盖,18.1%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行政村农村公路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森林覆盖率达到20.61%,具备条件的乡镇实现快递服务全覆盖,全区建设美丽示范村1个。

  农村各项改革扎实推进。全区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基本实现应颁尽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我区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现18个行政村全部有集体收入。2020年末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682元。

  第二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机遇与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龙港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和挑战并存。

  一方面,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我国在世界经济体中地位进一步提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变,“一带一路”、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难得机遇。国家惠农强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构建全省“一圈一带两区”新发展格局等重大战略决策,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农村改革全面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互联网+农业”、数字乡村等新业态加快发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新动力。

  一方面,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际贸易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国内经济新常态与“四化”同步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龙港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还存在农业基础不够稳固,乡村振兴、农村集体资产等重点领域发展改革任务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还有短板弱项,防止规模性返贫和防范化解风险任务较重等问题。

  “十四五”时期,龙港区将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重要机遇期,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奋力谱写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新篇章。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融入和服务辽宁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和龙港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加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建设,促进产业融合、城乡融合和区域协同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新局面,为新时代龙港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优先发展。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区工作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制度和工作体系,强化“四个优先”政策供给,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稳粮保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稳定提升粮食和“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产能,防范和化解影响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各种风险,充分发挥“压舱石”作用。

  坚持绿色发展导向,高质高效。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大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效益。

  坚持协同融合发展,改革创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循环,把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作为支撑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路径,加快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提升种业、农业数字化等现代化水平,推动“四化同步”、产业融合和农业对外合作,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和新活力。

  坚持系统思维观念,宜居宜业。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一起抓,整体谋划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美丽宜居、文明和谐乡村,全面协调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人民至上原则,富裕富足。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在经济上维护农民利益,在政治上保障农民权利,激发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三节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新突破。全区农业增加值达到8.7亿元,年均增长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在全省位次前移。

  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升,正常年景粮食产量达到0.7万吨以上,水果产量稳定在0.05万吨,设施蔬菜、肉蛋奶、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0.3万吨、0.85万吨和3.76万吨。

  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高。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农村建设和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风文明程度较大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6个。

  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进一步提高,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

  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三农”经济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具体指标见下页表格)

  龙港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主要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

单位

指标

属性

2020

基准值

2025

目标值

目标制定依据

责任单位

1

农业高质高效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约束性

0.7

≥0.8

省定指标

区农业农村局

2

粮食播种面积

万亩

约束性

1.92

≥1.95

省定指标

区农业农村局

3

肉类总产量

万吨

预期性

0.44

0.50

换算指标

区农业农村局

5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预期性

85

≥85

省定指标

区农业农村局

7

森林覆盖率

预期性

20.61

21.7

省既定指标

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

9

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

预期性

0.682

0.6827

省定指标

区农业农村局

10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约束性

75

80

市定指标

区农业农村局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预期性

≥98

≥98

省定指标

区农业农村局

12

农村宜居宜业

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

预期性

100

100

省定指标

区交通运输局

13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预期性

72.72

94.4

省定指标

区农业农村局

14

生活垃圾治理行政村占比

预期性

100

100

省定指标

区住房城乡

建设局

15

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

预期性

50

省定指标

区卫健局

16

乡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预期性

65

66.5

省定指标

区教育局

17

乡(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预期性

60

省定指标

区民政局

18

农民富裕富足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预期性

14862

与经济

增长同步

省既定指标

区农业农村局

19

集体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占比

预期性

18

18

省定指标

区农业农村局

区委组织部

区乡村振兴局

20

县级及以上文明村(乡镇)占比

预期性

42

72

省定指标

区委宣传部

21

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

预期性

15

省定指标

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区教育局

  第四节产业布局

  围绕辽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立足我区区域产业和特色产品优势,调优农业区域政策和空间布局,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统筹设计,全面布局与重点突破相协调,按照优质、生态、安全的要求,以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以调整优化农业供给侧结构为主线,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促进现代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乡村振兴进程。

  第三章重点任务与工程

  第一节夯实农业生产基础着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始终把抓好粮食生产作为头等大事,启动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健全辅之以利、辅之以义的保障机制,稳面积、提产能、增质效,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任务,贯彻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保障种粮合理收益,调动基层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实施重要农产品区域布局,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到2025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92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六严禁、八不准”要求,采取“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生产,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耕地治理和质量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因地制宜推广保护性耕作。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港分局)

  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统筹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保护,开展全区已建成农田水利及其附属设施运行状况调查,明确各乡街建设和管护工作重点。推进农田骨干工程体系完善,提高农田灌排骨干网络配套率和完好率。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升已建系统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强化农业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大力示范推广大田玉米、优质大豆等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按照“早谋划、早预警、早准备、早防治”的要求,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绿色综合防控。增强农业防汛抗旱、防风抗潮等防灾减灾能力,发挥农业保险保障作用,促进粮食生产高产高效。(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财政局等)

专栏1粮食安全保障重点工程

项目1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项目2植保能力提升工程。积极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观测点建设。

  第二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任务,大力发展“两水一特”产业,打造生产、储备、流通产业链供应链,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

  积极发展高质量蔬菜产业。以设施蔬菜生产为重点,突出种植品质和质量安全,增加资金投入,加快新优品种示范,强化配套服务,大力推广节能型日光温室,推进蔬菜产业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和高效化。到2025年,全区蔬菜总播种面积稳定在500亩、总产量稳定在660万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积极发展水果和林草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水果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全区水果面积稳定在0.2万亩,水果产量稳定在0.05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等)

  稳健发展现代畜牧业。大力推广畜禽健康养殖,重点稳定生猪、肉鸡、蛋鸡产业,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家畜,推动畜牧业向规模化、良种化、生态化、标准化和智能化转型,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提高生猪稳定供给保障能力,保持能繁母猪存栏和规模养殖场数量总体稳定。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提高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到2025年全区畜禽饲养总量达到120万头(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专栏2畜牧业发展重点工程

项目1肉鸡产业发展工程。到2025年,肉鸡养殖量90万只以上

项目2肉牛产业发展工程。采用分散饲养母牛、集中育肥的组织形式,大力发展肉牛产业。到2025年,肉牛饲养量0.25万头以上。

项目3肉羊产业发展工程。发挥辽西多羔肉羊品种优势,加强肉羊生产、饲草饲料保障。到2025年,肉羊饲养量1.7万只以上。

  大力发展海洋渔业经济,打造百亿级产业集群。制定海洋渔业百亿级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坚持海陆统筹,绿色发展、质量兴渔、依法治渔、提质升级,深度参与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全面贯彻以养为主,养殖、增殖、捕捞、加工、休闲渔业并举的方针,突出本地特色,积极推进渔业和渔区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绿色健康水产增养殖业,促进一二三产有机融合,建设现代渔业发展体系,同时巩固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成果,加强智能化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形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装备精良、产品优质、环境友好、渔民富裕、平安和谐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大力发展海洋牧场建设,累计争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个。充分利用我区浅海滩涂资源,开展扇贝、牡蛎等贝类浮筏养殖和菲律宾蛤仔、毛蚶等养殖,鼓励探索精品鱼类深水抗风浪网箱的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等多元化发展。到2025年,全区水产品产量达到3.76万吨。鼓励发展新型营销业态,发展滨海旅游产业,壮大休闲渔业规模,延伸“朝阳产业”链条,以渔家乐、旅游山庄、渔港等为依托,大力发展集观赏、垂钓、餐饮、旅游、猎鱼体验等为一体的休闲渔业,推进养殖、捕捞、加工、流通、休闲服务、科普教育等有机融合,推动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文广局等)

专栏3渔业发展重点示范工程

项目1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项目工程。以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抓手,大力发展海洋牧场。到2025年,累计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个。

项目2促进渔民增收、渔业增效,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项目3绿色养殖示范项目工程。充分利用我区浅海滩涂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养殖,通过底播毛蚶、菲律宾蛤仔等经济贝类苗种,稳定养殖面积,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加快渔业资源修复。

项目4沿海渔港升级改造与环渤海湾海产品集散市场建设项目工程。升级改造二级渔港1个,位于北港街道笊篱头子渔港,通过对渔港升级改造,切实提升渔业防灾减灾能力。

项目5渔业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推动工厂化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第三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完善经营机制,不断提高农牧渔业发展水平。

  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立“专家+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成果快速转化应用机制,示范推广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各类科技服务主体深入基层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和农民技术员培育工程,支持科技特派员、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

  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扶持创新型企业,推进品种培优,坚决打好种业翻身仗,重点支持葫芦岛市农业新品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葫芦岛市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种业龙头企业发展。加强良种推广与基地建设,培育有影响力的农作物、畜禽和水产育繁推一体化骨干龙头企业,加快推广应用绿色安全、优质高效新品种。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做好种质资源普查收集等工作。强化种业市场监管和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高农机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快补齐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协同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着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

  推动现代农业数字化赋能。创新发展智慧农业,依托全省农业农村数据库、大数据平台和省级智慧农业中心体系等媒介,加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渔船监管、种业、农机设施改造、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数字化应用,推动农业决策、管理、生产、服务等高效化智能化发展。鼓励发展众筹农业、定制农业等新业态,创新发展共享农业、云农场等网络经营模式,加快互联网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营商局等)

  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品质提升,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模式,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检测、第三方检测、企业自检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区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和市场监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到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专栏4提质增效强农重点工程

项目1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土地确权、农业投入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方面农业基础资源信息平台建设。

  第四节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水平

  坚持立农为农,把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为乡村产业发展的基本导向,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把就业机会和产业链增值收益留给农民。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支持工商资本和各类经营主体,围绕我区花生、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优势产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专栏5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工程

项目1扩大龙头企业队伍工程。到2025年,力争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超过1家。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以都市观光农业为主导的特色产业及新型业态,培育壮大县域经济新增长点。(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以“乡村旅游+”集成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乡村旅游产品与城市居民休闲需求对接,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老等产业集成融合,推出精品线路,推动农家乐、渔家乐特色民宿经济发展,发展田园种养、农产品加工、庭院休闲、特色餐饮等庭院经济,打造特色乡村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区文广局、区农业农村局)

  以“冷链物流+”“农村电子商务+”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批发市场建设,鼓励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民大户等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加强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农商直供等新业态,形成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产品物流、终端营销的全产业链,实现产加销一体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推进农村创业创新。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积极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主体,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加强农村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创业创新指导服务,建设农村创业导师队伍,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简化市场准入,落实县域内人才统筹使用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层面制定的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深入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工信局)

专栏6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工程

项目1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程。以花生、蔬菜、水果、畜牧、水产、种业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项目2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以葫芦古镇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基地为重点,培育在全国、省内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休闲农业打卡地,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全国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

  第五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乡村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聚焦交通便捷、生活便利、服务提质、环境美好,建设宜居宜业新家园。

  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加强空间用途管制,按照全区主体功能定位,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对国土空间的开发、保护和整治进行全面安排和总体布局,统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修复,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主要控制线,相互协调、有机衔接,健全各类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坚持规划先行、县域一盘棋,开展村庄分类,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到应编尽编。搭建乡村规划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规划服务,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统筹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科学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形态。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提出村庄居民点宅基地控制规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法律规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

  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乡街全部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拓展现有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支持建设集农村客运、物流、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交通综合服务站。加快推进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户户通”建设工程。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优化农村供水总体布局,到2025年,新改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处。加强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区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积极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农村可再生能源自给自足低碳模式,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探索农业高效循环发展模式。强化农村金融支付终端建设,大力推广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支付服务主体到农村地区投资建设服务网点,鼓励支持助农取款与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不断优化银行账户服务。(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等)

专栏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项目1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5.3公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全部乡街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加快推进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户户通建设工程。到2025年,村内道路网络基本形成,消除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

项目2“快递进村工程。支持农村快递、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等紧密结合,采取市场配置、创新驱动、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方式,打造贯通区、乡、村的农村寄递服务网络。到2025年,实现农村快递服务全覆盖。

项目3江河防洪提升工程。实施一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优先解决中小河流城街道(乡)、村屯河段防洪不达标问题。

项目4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分类、分区建设一批符合国家政策、运行管理健全的农村供水工程。到2025年,新建或改造6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4.4%。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重点推进美丽宜居村、旅游村、城郊村、中心村户厕改造。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原则上卫生厕所进院入户、一户一厕,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改厕难度较大的地区和乡村景区,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实施全程质量监管,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建立政府监管、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标准体系。提升粪污治理水平,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探索推行政府定标准、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港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区分类、递次推进,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乡街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最大限度就地就农就近利用。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港分局)

  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支持村级垃圾分类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建立健全日常运行管护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大力推进基层供销社可回收垃圾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融合。(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改善村庄公共环境,依法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有序推进清洁能源,稳妥推进传统能源替代。推进农村集中生产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村内畜禽散养和生产作业。推进乡村绿化美化,重点支持省级美丽宜居村的村庄绿化建设。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公共绿地建设,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建设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按要求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大力推进农房建设图集推广应用。到2025年,建设省级美丽宜居村6个。(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区住建局、区妇联等)

专栏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项目1农村厕所革命提质工程。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强化全程质量管控,全面提高农村户厕建设质量,新建或改建农村户厕全部达到卫生厕所标准。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新建厕所入室。

项目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充分发挥治污效能。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性治理措施,结合美丽宜居村建设,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模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

项目3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程。统筹优化本地处置设施布局,合理选择收集、转运和处置模式,安排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推行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逐步形成农民参与、政府投入、市场运作、分类回收垃圾分类模式。

项目4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推进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四旁绿化体系建设,强化湿地、公益林地等生态保护区保护与恢复。充分利用村内闲置土地开展村内绿化美化,建设一批供村民休闲娱乐的公共绿地,创建一批绿色村庄。

  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夯实乡村数字建设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构建覆盖乡村、高速畅通、服务便捷的基础通信网络,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力争行政村全部实现20M以上宽带接入服务。拓展农村信息化服务领域,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通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物联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加快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推进乡村治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深化平安乡村数字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强化乡村智慧教育、在线培训,推进乡村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加强乡村网络文化引导和网络巡查监督,开展国家宗教政策网络宣传普及。(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文广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民政局、市公安局龙港分局、区司法局、区营商局等)

  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多渠道增加农村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加大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强区级职教中心建设,集中办好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优势专业,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教师职称评聘按规定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改善基层医疗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和转诊能力及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加快乡村卫生人才培养,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残疾人服务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能力建设,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健全区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提高农村居民防灾减灾意识与能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局、区残联、区妇联等)

  扩大农村消费。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户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引导和鼓励农民主动参与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赋予农民自主处理经济活动权利。拓宽农民转移就业渠道,多层面提供岗位供给、技能提升、信息推送、就业援助等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农村消费促进行动,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加快建设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培育农村消费新增长点。加强农村市场建设,完善农村商贸服务网络,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专栏9农村公共服务提升重点工程

项目1乡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完善县域内城乡中小学规划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集团化、一体化办学,区域间合作办学、对口帮扶,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项目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成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设备提档升级,基层卫生信息化应用实现全域覆盖。

项目3“互联网+辽宁民政服务(金民工程)。借助互联网+辽宁民政服务一体化大数据服务平台,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实现全区民政服务互联互通。

  第六节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建设绿色美丽乡村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实现资源利用更加高效、产地环境更加清洁、生态系统更加稳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用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应用。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全域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港分局等)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养殖业兽药使用减量化。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开展“靶向治理”。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反光膜)回收体系,推进农作物秸秆“五化”综合利用,依法规范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区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港分局等)

  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系统。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严格农用地环境风险管控,持续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依法依规加强水资源认证与取水许可,加快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修复,统筹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健全森林河流休养生息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港分局等)

专栏10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

项目1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程。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以绿色生产行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创建农业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

项目2国土绿化工程。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造封飞并举,加快造林绿化,加强退化林修复。

项目3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节水改造、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不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固碳和自我修复能力。

  第七节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建设文明和谐乡村

  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选优配强乡镇、村领导班子,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实施基层党组织“百村示范”工程,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等)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严格依法设定县级对乡镇赋权赋能范围,健全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深入落实《中共葫芦岛市委印发〈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葫委发〔2022〕3号),全区以乡(街)党(工)委为主体实施农村无职党员“百分制考评”、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村“两委”班子千分制考核、村干部日常工作百分比积分管理、干部名片进万家、村风社风文明建设工作实施细则六项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积分制”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农村(社区)风气文明和谐健康发展。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农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健全村务监督机制,构建组织部门牵头协调,监察委员会、民政、公安、财政、农业、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指导。(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等)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优化农村社区警务模式,完善农村社区新型警务机制。以实现“一站多能、一人多岗、一员多能”为目标,完善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推进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乡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强化乡村信息化基础支撑,提升风险防控和管理服务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强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防范化解农村社会治安隐患。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斗争,有效遏制农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龙港分局、区民政局等)

  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强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等分类培育计划。做好农村各类高素质人才示范培训与轮训。健全和完善区乡科学技术推广普及网络,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和新媒体渠道,传播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知识与生产实用技能。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库,以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等为重点分类开展认定管理,加强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组织开展农民技能大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文广局等)

  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诚信葫芦岛建设,实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覆盖农村征信系统,强化农民群众的社会责任和诚信意识。(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区文广局、区营商局、区发改局等)

  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革除陈规陋习。加强农村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尊老孝亲、健康卫生、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深化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加快在农村普及科学知识,反对迷信活动。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树立殡葬新风尚。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大力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行为。(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文广局、区民政局、区妇联等)

  保护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用活地方和民族文化资源,建立完善镇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做好农村古迹遗址保护等工作。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持续打造乡村地域特色文化产品品牌,带动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开发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推动实施农村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责任单位:区文广局)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强化基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建管用,实现乡村文化广场全覆盖。推进数字农家书屋平台建设,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优化升级。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贯彻实施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进科技文化资源直通农村、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各具特色、乐观向上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广局)

专栏11乡村治理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项目1“十个一创建工程。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开展十个一活动,即制定一套村规民约、改掉一些陈规陋习、打造一面文化墙、建立一所道德讲堂、挖掘一段村史轶事、开展一项特色文化活动、建立一支志愿者队伍、建立一个文明监督岗、修建一条示范村路、推出一批乡民典型。

项目2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全面推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四议一审两公开等民主自治制度,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积极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

项目3平安乡村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地区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2025年力争实现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重点部位有技防的防控网络。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平安村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

  第八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强低收入人口内生发展能力,让困难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逐步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按“三年巩固、两年提升、逐步衔接”要求,分类优化调整政策,有序做好扶贫资金使用逐步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等)

  健全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按照辽宁省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完善落实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将农村户籍常住人口中的易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完善监测、预警、帮扶、保障“四位一体”的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和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定期开展致贫风险筛查预警和实地摸排,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完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分类帮扶机制。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夯实医疗补充补助等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致贫底线。(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区残联等)

  第九节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新活力

  坚持改革引领,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更多向乡村集聚,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健全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按规定对符合标准的合作社给予配套金融政策支持,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鼓励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区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依托辽宁省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构建区乡村三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按国家和省有关部署,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严格落实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等配套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经营。鼓励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村空心房、废弃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区住建局等)

  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摸清宅基地底数,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依法依规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科学布局。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宅基地用地审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房建设监管等制度,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全程监管,探索建立村集体内部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形式。引导村民盘活闲置宅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到2025年,农村空闲宅基地比例有效下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区住建局等)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力争到2024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盘活集体资源资产,鼓励因村制宜探索生态农业型、文旅产业型等模式,培植优势特色乡村产业,提高村集体资产综合价值。根据资源特点发展资源经济,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25年,全区所有行政村集体组织收入不低于10万元。(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等)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家庭林场,完善扶持政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5年,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

  强化农业科技对外合作。打造区域合作平台。加强联合开发、引进应用、成果集聚和人才培养,全面推进土壤治理、病虫害防治等各领域农业科技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专栏12农村改革创新重点工程

项目1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三级连创

  第四章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和规划落实机制,调动各方面资源要素,凝聚全社会力量,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保障。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管农业农村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建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领导,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加强农业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确保顺利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

  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上重要日程、作为共同行动,对照规划建设目标,结合实际制定规划和乡村产业等重点领域配套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配套和统筹协调,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第二节强化要素保障

  坚持财政优先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建立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保障种粮合理收益,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8%以上。用好用足各类财政政策,积极做好项目审批,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抓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

  完善土地政策保障。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按国家相关要求,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应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乡村文旅设施及新产业新业态等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前提下,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需求。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等)

  落实人才供给保障。落实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求,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工作导向,健全人才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机制,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选优配强乡街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带不走的乡村人才队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返乡创业人员在用地用电、税费减免、社会保障等方面扶持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层面制定的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鼓励各类人才到乡村干事创业。(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区税务局等)

  强化金融服务保障。加快构建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银行机构创新涉农信贷产品和服务,扩大涉农贷款抵押物范围,加大对“三农”领域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探索“保险+期权”“保险+期货+银行”等业务试点。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险品种,落实保费补贴政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第三节优化发展环境

  建设高效政务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调研的首诊首问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水平。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强化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平台建设,吸引各类资源要素向乡村集聚。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广“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全程通办”“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等经验做法,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营商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构建优良法治环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完善农业农村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充分发挥立法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保障推动作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第四节健全落实机制

  健全规划配套体系。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规划体系。各相关部门在谋划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时,认真贯彻落实市级规划的总体部署,编制或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按照既定发展目标和阶段性要求,落实好约束性指标。(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切实推进规划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审查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调整事项、协调解决规划实施涉及的重大问题等工作。创新督促、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部门贯彻落实规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规划推进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扶持重点,打造特色,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稳扎稳打,时间服从质量,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强化考核评价评估。建立“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体系,分级评价各地实施情况,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建立健全跟踪考核机制,把规划相关内容实施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压实各相关部门规划实施责任,确保规划实施质量和效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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