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龙政发〔2024〕2号
- 2024-10-18
- 来源: 龙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街,区直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关于继续收取港口运输跨市维护费的通知》(葫政〔1990〕8号)等23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