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龙政发〔2025〕1号
- 2025-04-14
- 来源: 龙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街、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权赋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葫政发〔2024〕9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26项。其中:新增18项、调整4项、取消4项。
各有关部门对取消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同时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调整的行政职权,要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对新增加的行政职权,相关部门要及时编制公开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