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 2025-06-18
- 来源: 龙港区统计局
一、起草背景 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明确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25〕7号)及《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葫政办发〔2025〕6号)要求,为实施并促进全区顺利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任务,龙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龙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以确保我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调查的意义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明文规定,在两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间隔期间,必须执行全国1%人口的抽样调查。如期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及时查清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状况等方面发生的变化,对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优化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促进人口的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外,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工作,它直接关联到民众的直接利益。通过此项调查,我们可以掌握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精确了解我区的人口结构和分布情况。这些信息将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提供重要参考,确保公共资源能够精确地分配到与民众利益紧密相关的领域。 三、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国家统一抽取的我区行政区域内住户的全部人口。 四、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此次调查由政府选聘的调查员手持终端设备上门开展,被抽中的住户需根据调查员的询问来申报调查所需信息。同时,也提供自主填报方式,被抽中的住户可以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调查取得的所有个人资料,将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保证公民个人信息不泄露,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五、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25年11月1日零时。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安排,调查工作总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查准备(2024年9月—2025年10月),主要是组建调查机构,落实调查经费,制定调查方案,选聘和培训调查人员,开发部署数据处理软件,区域划分与绘图,开展住房单元核实等。 (二)调查登记(2025年11月—2025年12月),主要是开展现场调查,检查验收,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三)数据处理发布(2026年1月—2026年4月),主要是进行数据处理汇总,发布主要数据。 (四)资料开发阶段(2026年5月—2026年12月),开展课题研究,出版调查年鉴及相关资料。 解读单位:龙港区统计局 解读人:洪德娟 电话:0429-305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