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 2026-03-03
- 来源: 龙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2025年6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区政府于2026年1月30日印发《龙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现就《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二、农业普查的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全面摸清我区“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经济发展新情况、农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具有重要意义。 三、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我区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四、普查内容 普查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农业生产条件;二是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三是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四是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五是农村居民生活情况。 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五、普查的主要时间安排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普查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25年—2026年)。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研制普查方案,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遥感测量,进行清查摸底等。 二是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5月)。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 三是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12月)。主要是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 四是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年—2029年)。主要是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并撰写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等。 解读单位:区统计局 解读人:刘悦 联系电话:0429-3050535